晋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3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晋中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12月26日,晋中市委、政府整改督导组组织对《整改方案》第33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1、整改任务
207、307国道穿阳泉市而过,重型载货车流量大,汽车尾气与扬尘叠加,污染突出;吕梁、晋中、朔州的国省道也存在类似问题。
二、2017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加强扬尘治理,降低环境污染。
三、完成情况
市市公路分局:寿阳县、昔阳县政府推进国道307线及207线绕城方案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7年9月3日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联合评审,待当地政府落实土地指标和资金承诺后,报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前期工作已完成。
加大了路面预防性养护力度;路面病害处治全程采取雾炮车抑尘,减少扬尘污染。重污染路段采取洗扫车清扫,避免二次扬尘。市交通局:下发《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7年县乡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要求、严肃查处,共发现扬尘案例44起,治理44起。有效的遏制了农村公路扬尘污染。
市交通局: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全覆盖”,实现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和常态化;针对路面坑槽、沉陷、拥包等病害,及时维修处治,防止破损面扩大和路况颠簸造成交通扬尘。加强公路日常巡查,发现在公路范围内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枝树叶和生活垃圾的行为及时制止。
市交警支队:目前共查处闯禁行63214例,遮盖不严3713例,随意抛洒77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晋中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621657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299号